“慈善單位”若是搶了『艱苦人』一口謀生的飯吃 ! 都不配稱“慈善”。
現在變了,慈濟設起回收桶,靠免費的慈濟義工回收,而後自己設起家工廠做起毯子來,而後有很多錢再來買土地。宗教慈善團體應肩負著台灣向上的提升,不應與「艱苦人」爭利。
台灣有宗教團體設的「慈善」醫院,薪水都比其他醫院薪水低,美其名為「大家做公益」,實者,把這個社會帶入一個惡性循環,做好事要靠研發的競爭力,而非大家來做公益。
韓國有個八十萬人的宗教團體負責人最近被判刑,台灣呢,政府不敢動這些「慈善」單位,各宗教的慈善單位其財務也該公開的。
有次,我在台北忠孝東路看到一群人,一個一個排隊,跪下,把一包一包的錢,兩手高攀給一個「高人」,我很感嘆,你(妳)對父母有這種禮遇嗎?
我相信宗教,但我反對宗教團體的財務不公開,及對社會公益的曲解。
二十年來,我叫太太所有慈善妳都可以做,但不可把錢用「戴勝通」的名堂捐給XX慈善機構,寫此文,我只想喚起這個社會,正義感大於慈善心。
2014.04.16戴勝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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